保修期及保证内容
本保修证用于保障用户的权利,请妥善保管,切勿遗失。
一、保修期限:
1. 用户自购机安装之日一年之内。
2. 印刷张数不超过一百万张(DP-K机型印刷张数不超过一百五十万张)。
以上两项中任何一项先到者即视为已过保修期。
二、保证内容:
当用户在上述保修期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时,请与保修证上署名的经销商联系。
三、以下内容不属保修范围(即使在保修期内也属于有偿服务)
1. 伪造、虚假信息,或保修证填写不全
2. 保修证正本遗失,而另外复制保修证时
3. 因用户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或损坏
4. 由非DUPLO认可的经销商或者维修人员擅自修理、更换、分解、维修保养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
5. 用户擅自修理机器造成损坏
6. 有使用寿命,需定期更换的易损零部件,如:搓纸轮、纸开关、摩擦片、皮带、橡胶辊、塑料齿轮等
7. 经技术鉴定系人为划伤或因使用劣质、通用版纸造成的热敏头损坏
8. 消耗品,滚筒,油墨,版纸等
9. 因火灾,洪水,地震,雷击,鼠害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害
10. 因电源电压等超出机器容许范围值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
11. 经销商私自修理的电路板及因此损坏的其它零部件
12. 因使用非DUPLO公司指定的零件/耗材或推荐的纸张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
13. 因机器运输,搬运不慎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
四、有保修要求的用户必须向经销商提交保修证及相关保修资料
五、用户将机器转售或转让给他人时,该机器的保修义务即日起失效
六、本保修证遗失不补,请妥善保管